理赔流程
01
出险后请及时通知您的服务人员或拨打我司服务热线95331 或 400-8855-668
02
请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注意收集齐全理赔申请资料(请看考《理赔文件一览表》)
03
您需要填写《理赔保险金给付报备及申请书》,并签名确认,然后连同理赔申请资料一并交给您的服务人员
04
您的服务人员将理赔申请资料送进保险公司
05
保险公司审核后做成的理赔决定,并将理赔结论告知您,同时将您的理赔金按您选择的给付方式予以支付
06
病史资料原件退还给您的服务人员
07
您的服务人员将退还的资料交还给您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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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出险了,应该怎样办?
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致电业务人员或者直接致电公司服务热线报备,并在指导下填写《理赔保险金申请书》。 -
我该于何时提出理赔申请?
在您全部的就诊结束后请收集证明文件和资料,详见理赔文件一览表,并联系您的业务人员,由其协助您完成理赔申请工作。 -
对于就诊的医院有什么限制?
相应的条款释义部分都有对医院的约定,一般而言,必须到公司指定医院(链接指定医院)就诊治疗。指定医院一般为二级或以上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不包括观察室、联合病房和康复病房。 -
我有社会医保,单位也能报销部分医药费,我还在其他保险公司买过保险,在申请理赔时这些保障是否会冲突?
根据国家金融财务制度的规定,客户如果因单位报销或在其他保险公司索赔无法提供原始单据,就失去了获得补偿(报销)型险种(如附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保险金的资格。根据条款的约定,若被保险人可依法律及政府的规定有所补偿或可从其他福利计划或任何医疗保险计划中取得部分或全部的补偿,则本公司仅给付剩余部分或按比例(视投保险种的不同而定)给付剩余部分。所以在计算补偿型险种的理赔金时我们会扣除社会医保、单位和其他保险公司已报销的费用。对于补贴型险种(如附加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则不受上述限制。 -
社会医保中哪些费用是可以申请赔付的?
自负支付、帐户支付可以申请理赔,而统筹支付、附加支付不理赔。